1.主體資格: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注冊滿一年的居民企業。
2.知識產權: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1項發明或6項以上其他知識產權。
3.高新八大領域: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范圍內。(電子信息、生物與新醫藥、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術服務、新能源與節能、資源與環境、先進制造與自動化)。
4.人員要求: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5.研發費用:根據企業近一年的銷售收入確定研發費用最低比例要求(5%、4%、3%)。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6.高新收入: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綜合指標: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8.創新評價: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